一款名為“老煙腔”的奶茶在部分社交媒體和線下門店悄然走紅,其宣傳文案和產品形象竟與魯迅先生扯上了關系。商家以“魯迅同款”“文人風骨”為噱頭,甚至暗示奶茶具有“提神醒腦如抽煙”般的體驗,引發輿論嘩然。對此,魯迅先生的后人已正式委托律師發出聲明,強調從未授權任何商業代言,要求相關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這并非名人形象首次被濫用,但將嚴肅的文學巨匠與休閑飲品強行捆綁,且關聯“煙腔”這一與其健康形象相悖的意象,其營銷手段的粗糙與荒誕令人側目。魯迅先生一生以筆為矛,批判社會痼疾,其精神遺產莊嚴而厚重。商家為博眼球,不惜消費先賢,不僅是對文化名人的不敬,也折射出某些商業宣傳急功近利、缺乏底線的亂象。
從法律層面看,未經許可使用已故名人姓名、肖像進行營利活動,涉嫌侵犯姓名權、肖像權等人格利益,其近親屬有權主張權利。魯迅家屬果斷采取法律行動,是對先人尊嚴的維護,也為類似侵權行為敲響了警鐘。
更深一層看,“老煙腔”風波也揭示了當前消費文化中一種浮躁的“符號嫁接”心態——將一切歷史、文化符號簡單剝離其內核,包裝成可供販賣的“人設”或“情調”。這種抽空意義的娛樂化消費,最終只會讓文化變得廉價,讓公眾的認知趨于淺薄。
尊重歷史,敬畏文化,應是商業創新的底線。真正的品牌建設,當以品質和誠信立足,而非依靠碰瓷名人、制造噱頭的短期伎倆。魯迅先生的精神財富,屬于民族,屬于歷史,絕不應成為商業炒作的“勞務服務”工具。此事件,或許能促使社會各界再次思考:我們該如何在商業活動中,對歷史與文化保持一份應有的溫情與敬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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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24 00:14:30